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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又不是明星,素人也有肖像權啊

直播是新興行業,滲透進了各行各業。近日,發生了一件荒唐的新聞,一女子去一家理髮店剪頭髮,未經允許理髮師就用四部手機從不同角度直播其剪髮過程,該女子表示自己不同意理髮師這樣做,理髮師卻表示:“你落伍了。又不是明星,老百姓有啥可怕的。”該女子向記者反應後,理髮師承諾,以後直播會先徵求顧客同意。可是,這和明星和素人有什麼關係呢?素人就沒有肖像權了嗎?

你又不是明星!素人也有肖像權啊!

肖像權是《民法典》賦予自然人的權利。

《民法典》第1018條:“自然人享有肖像權,有權依法制作、使用、公開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過影像、雕塑、繪畫等方式在一定載體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識別的外部形象。”

《民法典》第1019條:“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醜化、污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常見的侵犯肖像權的情形有哪些呢?

一、在沒有阻卻違法事由情況下,未經肖像權人的同意使用其肖像的行為。

什麼是違法阻卻事由呢?如為新聞報道、公安機關為緝拿犯罪嫌疑人而發的通緝令等等。可想而知,如果在新聞報道中為了拍攝某場景而使某人入鏡了,這是難以避免的,不能認定為侵犯自己的肖像權。

二、擅自制作他人肖像。

最常見的情形就是把明顯的照片P在自己售賣的商品上,假借明星的知名度為自己的商品和服務做宣傳。

三、惡意侮辱、污損他人肖像。

人格不可侮辱,肖像是代表自然人形象的重要象徵,也不可侮辱。

如果遇到侵犯肖像權怎麼辦呢?可要求對方立即刪除,賠禮道歉,恢復名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