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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承包合同解除次承包效力

主承包合同解除次承包效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説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説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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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解除轉包合同還有效嗎

有效。承包合同解除,造成轉包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由轉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八條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發包人請求解除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應予支持:(一)明確表示或者以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二)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完工,且在發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完工的;(三)已經完成的建設工程質量不合格,並拒絕修復的;(四)將承包的建設工程非法轉包、違法分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