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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騎電動車也要處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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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騎電動車也要處罰嗎

一、醉駕騎電動車也要處罰嗎?

是的。關於非機動車酒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明確規定,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不得醉酒駕駛。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駕駛人都須嚴格遵守交法規定,安全行車。

危險駕駛罪要求行為人駕駛的是機動車輛,因此關鍵點在於對所騎電動車的認定,對此電動自行車的國家標準有着比較明確的規定。

按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應具有人力騎行所需的腳蹬等裝置,整車質量應不大於50KG,電動機的額定連續輸出功率應不大於240W,最高車速不應大於20 KM/H。如果所騎的電動自行車經鑑定,均不符合電動自行車的國家標準,而屬於輕便兩輪摩托車範疇的話醉酒駕駛行為將被認定為危險駕駛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

醉酒駕駛機動車輛,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吊銷駕照,10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照,終生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經過判決後處以拘役,並處罰金。

第九十一條,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通過對上述內容的閲讀,我們知道,醉酒駕車,具有危害社會安全的可能,應該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醉酒駕車沒有發生重大事故的,要吊銷機動車的駕駛證,五年之內不能夠重新的取得機動車的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