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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期付款買的車發生交通事故誰是賠償義務人?

分期付款買的車發生交通事故誰是賠償義務人?

分期付款是時下流行的一種購物方式,解決了大多數人的經濟困境,同時又滿足了人們的購買慾望,買房、買車甚至是買手機都可以分期付款,分期付款又叫所有權保留買賣,那麼分期付款買的車發生交通事故誰來承擔賠償責任?詳情請看下文介紹。

分期付款買賣是指買受人將應付的總價款,在一定期間內分次向出賣人支付的買賣合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購買人使用分期付款購買的車輛從事運輸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財產損失保留車輛所有權的出賣方不應承擔民事責任的批覆》規定:“採取分期付款方式購車,出賣方在購買方付清全部車款前保留車輛所有權的,購買方以自己名義與他人訂立貨物運輸合同並使用該車運輸時,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財產損失的,出賣方不承擔民事責任。”該批覆對機動車的所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做了非常嚴格的限制條件,即購買方使用該車輛時,不是為出賣方的利益而使用的。

在審判實踐中,有人將融資租賃合同視為分期付款合同的一種,引用最高院上述司法解釋,以此作為不承擔責任的抗辯理由。其實分期付款合同是買賣合同的一種,與融資租賃合同存在區別,它們的主要區別在於:融資租賃合同是以轉移財產的使用、收益權為目的的合同,承租人需要向出租人支付租金;而分期付款合同則是以轉移財產所有權為目的的合同,受讓人不需要向出賣人支付租金或利息。另外融資租賃合同的出租人必須是特定的融資租賃公司或信託投資公司;而分期付款合同的出賣人則是一般的商店和生產廠家。

由上可知,分期付款買車發生交通事故,應當由買受方承擔賠償責任,這顯然是“為自己行為買單”的典型,法律對此也是明確規定了的,希望上述內容對你有所幫助,謝謝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