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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人無賠償能力怎麼辦?

交通事故責任人無賠償能力怎麼辦?

人們在生活中不幸遭遇交通事故後,往往雙方會根據交警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確定賠償金額。在這一過程中,當事人最擔心的就是事故責任方無力賠償,現實生活中,這樣的情況並不少見。面臨這種情形,很多人不知道怎麼辦,不能有效的維權。那麼交通事故責任人無賠償能力怎麼辦?下面小編給大家支幾招。

一、交通事故責任人無賠償能力怎麼辦?

1、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應該按事故責任承擔賠償責任。如果當事人確實無賠償能力的,也應該主動與對方通過協商來解決賠償。

2、如果雙方不能協商處理賠償的,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可以向法院起訴,可以依法保全對方的財產。

在法院判決或調解生效後,如果仍不能自覺履行的,會由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在執行中,法院可採取查封、扣押、凍結、劃撥、拍賣、變賣被執行人的財產等執行措施,同時可以將被執行人錄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等信用制裁措施;如果被執行人存在妨礙執行行為的,執行法院可對被執行人採取拘留或罰款的制裁措施。

4、如果確實因經濟能力問題而暫時不能執行完畢的,也可由法院暫時中止執行,等以後發現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後可再隨時恢復執行。

二、交通事故賠償費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當中賠償義務人(肇事者、保險公司)給予受害者的賠償所包含的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受害人因傷致殘的,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

三、交通事故申請財產保全注意哪些問題?

1、千萬不能超過期限,一接到車輛技術檢驗報告,就應當向法院申請訴前保全,並提供擔保,3天內必須要求法院作出裁定並送達給交警部門將車查封,避免交警將放車單開出。

2、訴前保全的數額必須適當,保全數額過低,對方可以交納保全數額相同的保證金後解除對事故車的查封,如果事故車價值較高,則申請人的權利很難保障;保全數額過高,也不合適,會多交保全費。

3、準備好符合法院要求的擔保財產及相關手續。法院要求提供的擔保財產形式不一定相同,有的法院可以用本地房產證、行車證擔保,有的要求現金擔保,還有的要求擔保公司擔保,一定要提前諮詢清楚,以免措手不及。

4、在訴前保全裁定作出後15日內必須向法院起訴,即便受害人仍然住院治療,沒有最終康復,也應當儘快起訴,否則,法院會解除查封,前功盡棄。

講到這裏,相信大家對交通事故責任人無賠償能力怎麼辦應該有了一定了解吧。的確,遇到事故責任方無力賠償的事情非常鬧心,處理不好就容易導致自身的利益得不到維護。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選擇申請法院對責任方進行財產保全,對於拍賣的收益,我們有優先求償權。並且,還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代位賠償。總之,不能什麼都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