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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主動承擔全責可以嗎?

交通事故主動承擔全責可以嗎?

一、交通事故主動承擔全責可以嗎?

當然可以,但是承擔全責就要承擔所有因事故而產生的損失,由此連帶的就是扣分和行政處罰

交通法規規定的全責情況有:

(一)追尾前車的;

(二)倒車尾撞後車的;

(三)溜車的;

(四)不按規定開關車門的;

(五)逆向行駛的;

(六)闖單行道或禁行道路行駛的;

(七)變更車道未讓本車道車的;

(八)支路車未讓幹路車的;

(九)轉彎車未讓直行車的;

(十)不按規定超車的;

(十一)不按規定掉頭的;

(十二)不按規定會車的。

出了交通事故承擔全責就是承擔所有因事故而產生的損失,由此連帶的可能會扣分或者行政處罰。

二、交通事故鑑定的時間限制是怎樣的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自勘查現場之日起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車輛後十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鑑定或者重新檢驗、鑑定結果確定後五日內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2、除未查獲交通肇事逃逸人、車輛的或者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以外,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的基本情況;

(二)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

(三)交通事故證據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當事人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三、交通事故鑑定費用有哪些

鑑定人先墊付,由責任方最後承擔。

根據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來劃分責任,並主張賠償

(1)申請作傷殘鑑定,根據傷殘等級來計算傷殘賠償金等相關費用。

(2)要求對方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賠償金,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交通事故發生之後,最快的就是進行責任的劃分,因為劃分了責任之後,事故導致的損失才有對應的人予以承擔,劃分好責任之後,由各自的責任大小比例對於造成的損失進行承擔,一般保險公司會承擔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