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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汽車的交通事故責任是怎麼認定的

共享汽車的交通事故責任是怎麼認定的

如今不僅僅有共享單車、共享雨傘,也出現了共享汽車,在一定程度上這些共享物品的出現,大大的方便了人們的生活。而現實中,也是出現過駕駛共享汽車發生交通事故的情況。那這個時候共享汽車的交通事故責任是怎麼認定的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共享汽車的交通事故責任是怎麼認定的

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汽車發生交通事故,司機都要承擔責任,除非是汽車本身存在故障,才是平台的問題。

更詳細來説,交通事故責任認定分為兩種,即事故責任和合同責任。事故責任由開車的人負責,合同責任則看雙方簽訂合同的約定。而共享汽車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要一個統一的標準,即汽車租賃是屬於信息租賃還是物質租賃。

如果説平台僅僅是提供信息服務,那麼平台只承擔信息的責任;如果説平台是出租人,那麼就要承擔其他更多的責任。

“共享汽車”在面臨交通事故時,需要區分是雙方駕駛員責任還是汽車本身瑕疵帶來的產品責任:

前者只需依照現有的交通責任事故認定規範進行歸責即可;

而後者所產生的產品責任則可以訴諸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侵權責任法等,平台自身的“免責條款”不能免除此類法定責任。

二、誰來保證“共享汽車”車況安全

不少“共享汽車”App在其免責條款中都有一條規定:概不就汽車做出任何保證,無論是明示或默示的,包括任何關於汽車適用性或良好性的默示保證。如果會員在駕駛過程中確定汽車可能帶來不安全,應立即停止使用汽車並聯系客服。

這一免責規定,也是目前“共享汽車”的“槽點”所在。畢竟,對於經營者來説,提供安全的服務是最基本的要求。

根據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因此,一旦在使用“共享汽車”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平台不得通過格式條款來免責。

認定共享汽車的交通事故責任,這是對相關事故進行處理的關鍵。需要注意在駕駛共享汽車的時候,此時汽車的車主和實際駕駛人是分立的。而原則上共享汽車的車主對事故是不需要承擔責任,但如果車主存在過錯的話,則就會根據過錯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