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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屍檢沒有鑑定期限嗎

交通事故屍檢沒有鑑定期限嗎

一、交通事故屍檢沒有鑑定期限嗎?

交通事故屍檢鑑定有時間限制。

司法鑑定程序通則》

第二十八條 司法鑑定機構應當自司法鑑定委託書生效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鑑定。

鑑定事項涉及複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鑑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准,完成鑑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鑑定時限延長的,應當及時告知委託人。

司法鑑定機構與委託人對鑑定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在鑑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鑑定材料所需的時間,不計入鑑定時限。

二、交通事故責任認定需要多長時間?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後十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鑑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鑑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佈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祕密、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第六十三條 發生死亡事故以及複雜、疑難的傷人事故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製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前,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得的證據。

證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的,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當事人不到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記錄。

交通事故造成有人死亡的,也不是必須要進行屍檢的,如果需要確定受害人真正致死的原因,公安機關也是有權利屍檢的,一般情況下屍檢之前都會跟受害人的家屬溝通的,屍檢也是為了獲取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