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計算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計算

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亡的,需要的賠償以下三方面,即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以及死亡賠償金。當然,在不同的地區關於這個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是不同的。下面,本站小編就來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計算的內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一、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計算是怎樣的

(1)城鎮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週歲以上的為(實際年齡-60);75週歲以上為5年]

北京市2013年死亡賠償金:729380元(即36469元*20年,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精神撫慰金:5萬—10萬元(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賠償範圍,並不絕對)。

上述兩項合計為:最低為779380元,最高為829380元。

(2)農村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週歲以下為20年(含);60週歲以上:N=(實際年齡-60);75週歲以上為5年]

2013年北京死亡賠償金:329520元(即16476元*20年,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精神撫慰金:5萬—10萬元(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賠償範圍,並不絕對)。

上述述兩項合計為:最低為379520元,最高為429520元。

(3)60週歲以下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

(4)60週歲—75週歲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實際年齡-60)]。

(5)75週歲以上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二、交通事故喪葬費賠償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死者的法定繼承人或者承擔喪葬義務的人有權要求獲得喪葬費。過去,以死者家屬為安葬死者而支出的必要費用為限。不少省市的喪葬賠償標準按照國務院關於殯葬管理暫行規定和交通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原則辦理,以死者生前6個月的收入總額為限。大約3000-4000元。一般包括運屍費、火化費。購買骨灰盒費,一期骨灰存放費,以及僱請人員所支付的勞務費和必要的交通費等合理費用。但超過上述標準的,經法院審查確屬必要,可以按照喪葬費的實際損失計算,予以賠償。死者家屬無正當理由拒不執行有關部門限期殯葬決定的費用不予賠償。

司法解釋規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這個標準最簡明,也最方便。

關於交通事故中死亡賠償金與喪葬費的計算問題,本站小編就為大家整理到此,希望可以為您提供一些幫助。在具體計算死亡賠償金的時候,需要區分城鎮户口和農村户口,具體的計算方法大家可以從上文中進行了解。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