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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護理費標準是什麼

交通事故的護理費標準是什麼

發生交通事故後經常涉及到護理費的賠償問題,護理費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療期間,需親屬或護工護理得的,由賠償義務人對該費用進行的賠償。為了解決護理費問題,我國法律規定了交通事故的護理費標準。那麼,具體來説,交通事故的護理費標準是什麼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的護理費標準是什麼

交通事故的護理費標準具體如下: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

護理人員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護理人數,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超過一人的,要由醫療機構或鑑定機構的明確意見,但最高不超過3人,擅自多用護理人員的費用受害人自理。

護理費計算公式: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的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二、如何計算交通事故護理費

護理費要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交通事故發生地護理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護理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當事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當事人出院後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仍需繼續護理的,必須由該醫療機構出具醫囑證明或診斷書確定護理時間和護理人數。時間超過3個月仍需護理依賴的,應申請鑑(評)定機構對當事人是否需要護理進行確定。

當事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當事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此外,如果受害人實際護理期限超過了法院確定的護理期限,向法院起訴請求繼續給付護理費的,若屬確需繼續護理的,法院應當判令賠償義務人繼續給付護理費用5-10年。如果您對上述問題還有疑問,可以來電諮詢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