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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的交強險賠償怎麼走賬何時拿到賠償金?

交強險是車主與其他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如果自己不能賠償,可以請保險公司賠償的一種商業類型的保險,交強險是強制性保險,購買車輛時,每位司機幾乎都會購買交強險,但是,保險公司在理賠時,賠款應該到誰的手上,收到的交強險賠償怎麼走賬何時拿到賠償金?

收到的交強險賠償怎麼走賬何時拿到賠償金?

一、交強險何時能夠拿到賠償金

1、對屬於保險責任在2000元以下的僅涉及財產損失賠償案件,被保險人索賠單證齊全的,保險公司應在當日給付保險金。

2、對屬於保險責任在10000元以下的人身傷亡賠償案件,被保險人索賠單證齊全的,保險公司應當在3日內給付保險金。

3、對屬於保險責任在50000元以下的人身傷亡賠償案件,被保險人索賠單證齊全的,保險公司應當5日內給付保險金。

4、對屬於保險責任的交強險賠償案件,被保險人索賠單證齊全的,保險公司應當在被保險人提出索賠申請不超過7日內給付保險金。

保險人自收到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和有關證明、資料之日起20日內,對其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數額不能確定的,應當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可以確定的數額先予支付;保險人最終確定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數額後,應當支付相應的差額。

二、無證駕駛事故交強險賠不賠

無證駕駛致交通事故交強險可否免賠產生以下分歧

第一種觀點認為:無證駕駛屬於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免賠事由,本案中駕駛人違反法律無證駕駛,事故是駕駛人自身過錯造成的,應該由駕駛人承擔全部責任,保險公司可拒賠。

第二種觀點認為:交強險是強制性的法定保險,其實行統一的保險條款和基礎保險費率,其賠償原則為無過錯歸責原則,即機動車有無過錯及過錯的大小等情形,均不能作為保險公司免責、減輕責任理由。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情形下,保險公司可以對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不承擔賠償責任,並不能免除對人身傷亡的賠償責任。也即交強險對人身傷亡的賠償是無條件的。

如果超出了限額,超出的部分由車主自行承擔,反之,保險公司承擔,關於賠償金如何走賬,保險公司會將賠款轉到肇事方,由肇事方轉給受害方或者保險公司直接轉到受害方的賬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