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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交通事故人員受傷怎麼賠償?

車輛交通事故人員受傷怎麼賠償?

一、車輛交通事故人員受傷怎麼賠償?

根據《人身損害賠償解釋》規定,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受傷應該按照下列賠償項目標準進行賠償。

1、醫療費的賠償標準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

2、誤工費的賠償標準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人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 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有兩點需要明確:

(1)該固定收入須有合法證明;

(2)該固定收入必須是受害人實際減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損害後,其供職單位沒有扣發或者沒有全部扣發其收人,其誤工費應不賠或者少賠。

3、護理費的賠償標準

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人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4、交通費的賠償標準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一般應當參照侵權行為地的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的車旅費標準支付交通費。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如不符合,就應從賠償額中扣除相應的款項。

5、住院伙食補助費的賠償標準

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住院伙食補助費,補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沒有住院,就沒有這項賠償費用。

6、營養費的賠償標準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二、交通事故傷人保險賠償程序

(一)第一步:報案

報案時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保險單、行駛證和駕駛證

2、開車到保險公司。

3、在保險公司理賠部填寫《車輛出險登記表》。

做完這三件事,您將得到二聯《車輛出險登記表》和一張《出險通知書》。《車輛出險登記表》一聯交給保險公司定損人員,另一聯供填寫《出險通知書》和領賠款時使用;《出險通知書》填好後,連同其他索賠單證一起交回保險公司。

(二)第二步:交警部門結案並開具事故證明

在受傷者痊癒後,雙方可以一起去交警隊結案了。結案時有三件事要做:

1、分清雙方的責任。

小的交通事故可以不過細計較責任,反正損失由保險公司來賠償。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則一定要據理力爭,因為這關係到交警隊對您的罰款多少、是否吊扣駕駛證,有時還會涉及到是否追究刑事責任。在交通事故中,只要撞了人,駕車一方一般都有一定責任,所要爭的是責任的大小。

2、審查對方要求賠償的項目。

當今社會人心難測,很多受傷者都會藉機提出訛人。您一定要審查對方的賠償要求是否合理,對於不合理的要求您不應該賠,保險公司不會賠,交警隊也不會要求您賠。審查的依據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它是交警隊處理事故的依據,也是保險公司進行賠償的依據。關於賠償項目,您可以查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或問保險公司您向對方支付的賠款能否得到保險公司的全部賠償,主要看您在交警隊結案時能否把住賠償項目的關了。

3、賠償對方損失同時索要有關單證。在肇事雙方各自應付的責任和應予賠償的項目確定以後,就需要向受傷者支付賠款。注意:在向對方支付賠款的同時一定要拿回相關的單證,否則就不要付錢,因為沒有這些單證保險公司是不予賠付的。不同的賠償項目所需要的單證如下:醫療費:需要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藥費收據。誤工費:要有醫院出具的需要休息養病的證明(可在診斷證明上寫清)、對方工作單位出具的誤工證明。交通費:需要提供車票。殘疾補助費:需要提供殘疾證明。死亡補償費:需要提供死亡證明。

4、向交通隊索要《事故證明》和《經濟賠償執行憑證》。《事故證明》要求寫清雙方所負責任和賠償方式。《經濟賠償執行憑證》要求寫清具體賠償項目和賠償金額。這兩個單證有保險索賠時缺一不可。

(三)第三步:遞交索賠單證

由於賠償項目不同索賠所需要的單證也不相同。一般傷人事故索賠時需要辦齊的單證包括:

1、《出險通知書》

2、《診斷證明》

3、《醫藥費發票》

4、《誤工證明》

5、《事故證明》

6、《賠償執行憑證》

7、《賠款通知書》

(四)第四步:領賠償款

車輛交通事故發生後,不可避免的會有部分人員傷亡,若是受傷比較輕的,此時雙方協商確定醫療費就可以了。若是事故發生之後,已經報警,那麼最好在交通部門出具責任認定書之前,肇事雙方當事人最好不要私自進行協商,因為此時都不知道誰需要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