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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交通事故死亡賠償

湖南省交通事故死亡賠償

隨着車輛越來越普及化,交通事故死亡的案例逐年增長,酒駕也可能會造成交通事故。在事故發生後可能會進行交通事故死亡賠償,對於賠償每個省份的事故死亡條例都不同,那麼下文就為您介紹湖南省交通事故死亡賠償內容。

一、湖南省交通事故死亡賠償

(一)死亡賠償金

1、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居民純收人×20年

(1)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570元×20年=531400元。

(2)農村居民純收入10060元×20年=201200元。

(3)對於60週歲以上的死亡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週歲以上的死亡的,按5年計算。

2、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是未成年人的計算至18週歲,60週歲以上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這也有別於就辦法規定的“未成年人計算至16週歲,50週歲以下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50週歲以上的按照5年計算。”

3、未成年人被扶養人生活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未成年人)=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18歲—年齡)

(1)城鎮標準:18335元/年×(18歲-實際年齡)

(2)農村標準:9025元/年×(18歲-實際年齡):

4、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被扶養人生活費(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傷殘等級(1級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20年

(1)城鎮標準18335元/×20年

(2)農村標準9025元/年× 20年

5、被扶養人生活費(60週歲以上)=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20年—增加歲數)

(1)城鎮標準:18335元/年×(20年-增加歲數)

(2)農村標準:9025元/年×(20年-增加歲數)

6、被扶養人生活費(75週歲以上)=傷殘等級(1級的按100%計算,II級的減少10%,其他依此類推,死亡的按100%計算)×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5年

(1)城鎮標準:18335元/年×5年

(2)農村標準:9025元/年×5年

(二)、喪葬費

1、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48525元/12月×6 個月)

2、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 費用。

(三)、精神撫慰金

1、法律沒有具體規定死亡精神撫慰金的統一標準,湖南各地法院在確定精神撫慰金的數額時有相當大的自由裁量權(50000元——100000元)。

二、湖南省交通事故死亡賠償內容

1、 誤工費(誤工時間×收入狀況)

2、 護理費(護理時間×收入狀況×護理人數)

3、 交通費(正式票據為憑)

4、 醫療費(正式票據為憑)

5、 住院伙食補助費(湖南省,省內:12元/人?天,外省:15元/人?天,經濟特區:20元/人?天。)

6、 營養費(湖南省一般為20—30元/天

7、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人X 20年;)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農村居民純收人標準(上年度省統計公報為準)。

6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1歲減少1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8、 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

出x 20年)。6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1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

9、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10、精神撫慰金。

上文就是湖南省交通事故死亡賠償的內容,除了省份不同賠償不同不同外,我們需要知道死亡賠償除了死亡賠償金以外還有喪葬費用等,以及死亡賠償於死亡者的年齡有關,而且還有市區和農村户口的區別。對於一些費用要知道是在必須的條件下賠償方才支付,且要提供發票等憑據,否則賠償方是可以拒絕支付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鶴壁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