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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十一加班工資是三倍嗎

中秋十一加班工資是三倍嗎

一、中秋十一加班工資是三倍嗎

是三倍工資,員工在中秋和十一加班的,用人單位應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因此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需要支付加班工資。

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簽訂了勞動合同後,就應當按時向勞動者發放工資以及繳納保險,包括基本工資以及績效獎金、法定補貼等部分。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二、公司不給加班工資怎麼維權

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要求依法支付三倍工資。勞動保障監察投訴須知:

1、任何組織或個人對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行為,有權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舉報人要求保密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應為舉報人保密,勞動者對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及規章,侵犯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向勞動監察機構投訴。

2、投訴應提供被投訴用人單位註冊登記的全稱、辦公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聯繫電話,投訴人姓名及聯繫電話、基本訴求等要素。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行為發生在2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不再受理。

3、投訴應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反映問題。投訴人應尊重工作人員,如實回答工作人員的提問,認真聽取工作人員對有關法律、法規和制度政策的解釋。避免可能導致對投訴無法調查處理的問題發生。

在中秋和十一假期去單位加班,可以獲得三倍的加班工資,若是出現公司不給加班費的情況,員工可以去公司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由該部門對公司進行處罰;若是無法解決勞動爭議,也可以準備相關的材料,去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去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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