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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違約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辦

用人單位違約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辦

一、用人單位違約解除勞動合同怎麼辦

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合同中對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合同明確約定了違約責任條款的,勞動者可以依據合同的約定要求用人單位承擔合同違約責任。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後,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於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終止勞動關係的行為。勞動合同訂立後,雙方當事人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規定履行各自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解除合同。但是,在發生某些特殊情況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已經成為不可能、沒必要以及會招致一方或雙方利益受到重大損害時,雙方當事人可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

二、解除勞動合同的方法有什麼

1、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沒有規定實體、程序上的限定條件,只要雙方達成一致,內容、形式、程序不違反法律禁止性、強制性規定即可。若是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2、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即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時,勞動者享有單方解除權,無須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也無須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具體又可以分為預告解除和即時解除。

3、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即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時,用人單位享有單方解除權,無須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主要包括過錯性辭退、非過錯性辭退、經濟性裁員三種情形。

存在單位違約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權。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此時單位要給勞動者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文件,要幫助勞動者轉移社保關係和檔案,還要給勞動者結算工資,支付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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