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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期間工資獎金髮放標準是怎麼樣的?

懷孕期間工資獎金髮放標準是怎麼樣的?

一、懷孕期間工資獎金髮放標準是怎麼樣的?

1、懷孕期間工資發放標準跟平時都是一樣的,產假期間公司發放的工資和社保局發放的生育津貼不能同時享受。生育津貼的計算方法為:月繳費工資/30天乘以產假天數。

2、如果單位有交社保,產假期間企業無需向職工支付工資,而是由公司憑女職工的生育憑證,到生育保險基金處為其申請生育津貼,以生育津貼作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

但是,若企業為職工繳納的生育保險費基數低於女職工上年度平均工資收入,那麼將導致女職工領取的生育津貼低於其正常出勤期間的工資,企業需要予以差額補足。

3、如果單位沒有交社保,產假期間公司應當按正常出勤發放工資。

二、女職工懷孕期間享受哪些待遇?

1、不得與女職工解除。女職工懷孕期間,用人單位不得單方與女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即使雙方的勞動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也應順延至產後一年,才能與女職工解除勞動合同,但女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外。

2、勞動強度及禁忌勞動的保護。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所謂“夜班勞動”一般係指從當日22點至次日6點從事勞動或工作。懷孕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

(1)作業場所空氣中鉛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鎘、鈹、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已內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環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質濃度超過國家衞生標準的作業;

(2)製藥行業中從事抗癌藥物及烯雌酚生產的作業;

(3)作業場所放射物質超過《放射防護規定》中規定劑量的作業;

(4)人力進行的土方和石方作業;

(5)《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準中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作業;

(6)伴有全身強烈振動的作業,如風鑽、搗固機、鍛造等作業,以及拖拉機駕駛等;

(7)工作中需要頻繁彎腰、攀高、下蹲的作業,如焊接作業;

(8)《高處作業分級》標準所規定的高處作業。

3、適當給予工間休息或適當減輕工作。

綜合上面所説的,懷孕期間的女員工是受到《勞動法》保護的,對於在工作期間所存在的待遇和獎金不能因懷孕而減少,必須要與平時一樣,如果休產假也需要與平時的工資待遇一樣,所以,對於員工自己的權益就一定要懂得如何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