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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傭人的侵權責任是什麼?

一、僱傭人的侵權責任是什麼?

僱傭人的侵權責任是什麼?

僱傭人的侵權責任是需要代替提供勞務者一方承擔相關的侵權責任,之後可以向其追償。僱員在僱傭活動中受傷的,由僱主承擔賠償的責任,如果僱員有重大過錯的,承擔連帶責任,如果損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承擔責任。

民法典》:因提供勞務致害責任與自身受害責任

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係,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自己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

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僱員追償。

前款所稱“從事僱傭活動”,是指從事僱主授權或者指示範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僱員的行為超出授權範圍,但其表現形式是履行職務或者與履行職務有內在聯繫的,應當認定為“從事僱傭活動”。

根據最新版頒佈的《中華人民共 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條中規定:

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係,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一方追償。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提供勞務期間,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提供勞務一方損害的,提供勞務一方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也有權請求接受勞務一方給予補償。接受勞務一方補償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二、僱傭關係中侵權的民事責任如何承擔

侵權民事責任指的是,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沒有過錯,但法律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從事僱傭活動,是指從事僱主授權或者指示範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僱員的行為超出授權範圍,但其表現形式是履行職務或者與履行職務有內在聯繫的,應當認定為從事僱傭活動。根據《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9條規定,僱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僱員追償。

現實生活當中,目前在提供勞務的過程當中,如果發生了人身方面的損害,是需要由接受勞務一方的人員承擔相關的侵權責任的,因為這是我們國家《民法典》當中所作出的明確要求。同時如果僱員自身也存在重大過錯的情況之下,那麼是需要承擔相關連帶責任的。

標籤:責任 僱傭 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