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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賠償幾個月工資?

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賠償幾個月工資?

一、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賠償幾個月工資?

1、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可能需要賠償一到十一個月的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雙倍工資的計算方法

(1)有約定的依約定

勞動關係雙方對月工資有約定的,雙倍工資的計算基數應按照雙方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來確定。

(2)雙方對月工資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應按《勞動合同法》第18條規定來確定正常工作時間的月工資,並以確定的工資數額作為雙倍工資的計算基數。

(3)勞動合同期滿後,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雙倍工資的計算基數應以相對應的月份的應得工資為準。

二、職員拒絕籤勞動合同怎麼處理?

1、職員拒絕籤勞動合同單位可以將其辭退

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2、沒簽勞動合同勞動者不一定可以獲得雙倍工資。

如果是職員的緣故,才使得沒有簽署勞動合同,那麼單位無需支付雙倍工資,如果是單位的原因,職員入職的期限不滿一個月也不會被要求支付雙倍工資。

三、不簽署勞動合同違法嗎?

1、不簽署勞動合同不一定違法。

若建立的不是勞動關係,則不需要簽署勞動合同。

若建立的是用工關係,勞動關係自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此時不簽署勞動合同違法。

2、職員退休後再入職不能簽署勞動合同。

(1)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用人單位不能再與其續簽或簽訂新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生效條件之一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具有相應的民事主體資格,退休員工不再具有勞動者身份,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只有《民法典》規定的勞務合同。

(2)退休後,與用人單位建立的是勞務關係而非勞動關係,因此要格外小心。因為勞務關係不同於勞動關係,如果是勞動關係,即使合同中很多條款約定得不夠清楚,但仍然有相關的法律法規可以給予保護,譬如社會保險、休假制度、勞動保護、報酬福利等。而在勞務合同中則不同,雙方為了避免將來的糾紛,尤其是勞務提供者一方,更應當在勞務合同中詳細約定各種條款,包括將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在何種情況下可以解除合同以及相應的經濟補償等問題約定清楚,否則吃虧的很可能就是自己。

單位不與已經建立了用工關係的職員簽署勞動合同,無疑是一種行為,實施了此種違法行為的後果一般是需要支付雙倍薪資。至於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賠償幾個月工資,需要結合實際的情形確定。如果單位在職員入職一個月內補簽了勞動合同,就並不需要承擔支付雙倍薪資的義務。針對上述文章中的問題,如果您還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和律師進行在線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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