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可以出差嗎?
一、非全日制用工可以出差嗎?
非全日制用工可以出差,非全日制用工是需要繳納社保的。非全日制勞動者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原則上可以參照個體工商户的保險辦法執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建立個人賬户的人員,其繳費前後年限需合併計算,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個人賬户跨統籌地區轉移的,應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一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二、如何區分非全日制用工和勞務關係?
1)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種特殊的用工形式,屬於勞動關係的範疇。
非全日制用工在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形成的是勞動關係,規範和調整;
而勞務關係不屬於勞動關係的範疇,它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進行規範和調整。
2)勞動關係中(非全日制用工)的一方應是符合法定條件的用人單位,包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社會團體或個體經濟組織,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而且必須是符合勞動年齡條件,且具有與履行勞動合同義務相適應的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勞務關係的主體類型較多,如可以是兩個用人單位,也可以是兩個自然人,也可以一方是用人單位、另一方是自然人。法律法規對勞務關係主體的要求,不如對勞動關係主體要求的那麼嚴格。
3)勞動關係(非全日制用工)當事人一方勞動者必須成為用人單位中的一員,成為用人單位的員工,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雙方之間存在領導和被領導的隸屬關係。
在日常生活當中,目前非全日制用工跟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所規定的全日制用工還是存在着一定的區別的,比如説全日制用工通常都是按照勞動關係來進行處理的,但是非全日制用工有可能是按照勞務關係來進行處理,但是因為工作的要求是可以讓非全日制用工人員來出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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