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訂立口頭協議嗎
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提出終止用工,終止用工應該通知另一方。通知可以採用書面形式,也可以採用口頭通知的形式。任何一方提出終止用工都不用向對方支付經濟補償。
因為非全日制用工的突出特點就是它的靈活性,規定過多會限制這一用工形式的發展。為了更好地利用非全日制用工的靈活性,從而促進就業,促進勞動力資源的優化配置,勞動合同法對非全日制用工的終止做出了比全日制用工更為寬鬆的規定。另外,終止用工既包括因勞動合同期屆滿而導致的終止,也包括勞動合同期沒有屆滿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一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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