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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籤合同雙倍工資包括加班費嗎?

未籤合同雙倍工資包括加班費嗎?

一、未籤合同雙倍工資包括加班費嗎?

雙倍工資包括加班工資在內,也就是説雙倍工資應按照勞動者當月工資包含季度獎、半年獎、年終獎的,應按分攤後該月實際應得獎金數予以確定。

根據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規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之所以設立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罰則,旨在強制性要求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定書面勞動合同,違反法律規定就要付出相應的代價,這裏代價具體表現為,當事人如果不與這一具體相對人簽定勞動合同就要付出兩倍的成本,或者説,使用一名勞動者的成本相當於兩名勞動者。成本包括勞動報酬和非勞動報酬,工資是勞動報酬,如正常勞動時間工資、加班工資、獎金、津貼等等,非勞動報酬不屬於工資,如社會保險費、勞動保護費、福利費、計劃生育費等。因為法律規定的是雙倍工資,也就是剔除非勞動報酬之外後的成本,包含所有實發工資以及個人税費在內。

二、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的情形有哪些?

未簽定勞動合同支付二倍的工資的情形有兩種,一是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二是用人單位違反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法律對用人單位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容忍期限是一個月,最長的忍容忍期限是一年。超過一個月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從第二個月開始後的連續11個月要支付雙倍工資;超過一年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雙方已經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且強制性簽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雖然沒有籤勞動合同賠償的雙倍工資裏面包含了加班費,但是加班費並不適合其他的基礎工資算在一起的,而是加班費用,有加班費各自單獨的計算,通常如果是在正常的週末加班沒有安排調休,那麼這裏的加班費就和節假日的加班費是不一樣的。這裏的加班費常常計算的是勞動者原本工資的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