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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付加班費能申請勞動仲裁嗎

不付加班費能申請勞動仲裁嗎

一、不付加班費能申請勞動仲裁

加班沒有加班費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因此,勞動者因加班費等勞動報酬原因發生勞動爭議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二、主張加班費要收集什麼證據

1、含有加班內容的勞動合同或規章制度;單位蓋章的考勤表;

2、加班開會的時間、地點、會議內容記錄;加班通知,如微信羣、QQ、電子郵件通知等;

3、雙休日、節假日出差的機票、車票、發票等;有支付加班費記錄的工資條;

4、加班期間向上級彙報工作進展的記錄;證明存在加班的工作記錄和工作成果;同事、工友之間的證人證言等。

三、公司強迫員工加班,員工可以拒絕嗎?

《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一般情況下,公司安排加班是需要與員工協商的,因為加班需佔用員工的休息時間,只有在員工自願的情況下才可以安排加班。如果員工不同意,公司無權強行要求員工加班。

四、公司不給員工加班費,怎麼辦呢?

在現實生活中,經常會發生老闆讓員工加班,應該支付加班費卻以補休的方式打發員工的情況。法律意識薄弱的員工,也許被動接受了,但並不知道這其實是一種違法行為。

公司要求員工加班,如果真的符合加班的法定情形,員工是需要加班的,但是對應的加班工資也要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來進行計算,不然就侵犯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勞動者加班費,勞動者可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申訴,也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用人單位仍然拒不支付加班費,勞動監察部門可責令單位支付拖欠報酬的賠償金。

不付加班費能申請勞動仲裁嗎?還是要結合具體的情況分析,因為關於加班可能存在不同的情況。對於勞動者來講,只有在單位安排加班的情況下,才能主張加班費。並且,此時需要勞動者就加班的事實進行舉證,否則的話就要承擔不利的風險。若你對加班費的支付還有其他疑問,可以直接諮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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