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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加班工資發放是怎麼樣的?

一、國慶加班工資發放是怎樣的?

國慶加班工資發放是怎麼樣的?

國慶加班工資發放是需要按照三倍的工資來支付的。一般情況下,是在法定節假日安排上班的,加班費應按不低於工資的300%支付,法定節假日安排加班的,不得以調休的方式不給加班費。對於國慶節,法律規定的是10月1日到3日,這三天為法定節假日,4日到7日是調休日,這四天有安排加班的,而又不能調休的,應當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工資報酬。有特殊情況的,如兩個節日連體的,按當年公佈的具體放假安排為準。

二、加班費支付規定是什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如果存在着加班的情況的話,那麼一定要有用人單位支付加班費用的,否則的話就是屬於對於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一種侵害。正常情況之下,如果是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話,需要支付不低於平時工資的300%,平時加班是需要支付不低於150%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