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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不發加班工資可以直接起訴嗎?

一、老闆不發加班工資可以直接起訴嗎?

老闆不發加班工資可以直接起訴嗎?

1、老闆不發加班工資不可以直接起訴。

勞動爭議案件實行仲裁前置程序,即未經勞動仲裁,當事人不得向法院提起訴訟。不過,對於拖欠勞動報酬的案件,勞動者可以直接起訴或者申請支付令。

2、勞動者以的欠條為證據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請求不涉及及其他爭議的,視為拖欠勞動報酬爭議,按照普通民事糾紛受理。

二、勞動仲裁程序是怎樣的?

(一)申請仲裁

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內以書面形式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遞交副本。法律對申請勞動仲裁時效有特別規定的按該特別規定計算。

1、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需提交的材料

(1)申請書(詳細陳述申訴理由和要求,一式兩份或按被申請人人數提供副本);

(2)申請人身份證明及複印件;

(3)有委託代理人的,需當面簽訂並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同時提交受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證明覆印件。

(4)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及證明申請事項的證據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暫住證、工作證、廠牌、工卡、工資表(單)、入職登記表、押金收據以及被處罰憑證和被開除、除名、辭退、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通知或證明書等。申請人應提交證據材料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審核後退回原件。

2、用人單位申請勞動仲裁須提供的材料

(1)被申請人身份證明及複印件;

(2)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3)《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5)有委託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受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6)提交證據材料清單,及證據材料。(一式兩份)

(二)申請和受理:

1、自收到仲裁申請(提交材料需齊備)之日起5日內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決定。決定不予受理的,書面送達申請人並説明理由;決定受理的,組成仲裁庭,並書面通知當事人組庭情況。當事人對仲裁庭組成人員可依法申請回避,在庭前或當庭書面提出。

2、對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後,應當在10日內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不提交書面答辯狀的,不影響仲裁程序進行。

(三)開庭和裁決:

1、仲裁庭在開庭5日前,將開庭時間、地點書面通知送達當事人。當事人接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對申請人按撤回仲裁申請處理,對被申請人可以缺席裁決。

2、自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45日內結案;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5日。如在審理過程中遇有法定情形的,經批准後,可中止案件審理或延期審理。

(四)結案:

仲裁裁決書或調解書等法律文書送達當事人後,仲裁案件即告結束。

任何職員若是遇到自己為單位提供了勞動,但是單位就不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向自己發放工資的情形,就可以採取投訴,或者是提出勞動仲裁請求等的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但根據規定,此種勞動爭議若是沒有經過勞動仲裁的程序,是不得向法院起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