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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規定醉駕處罰有時間限制嗎

根據規定醉駕處罰有時間限制嗎

有的,

醉駕一般關一個月左右才會判刑。

(1)醉酒駕車如果沒有造成事故的,按危險駕駛處理。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是危險駕駛罪,處拘役,並處罰金。拘役的期限是六個月以下。

(2)醉駕涉嫌危險駕駛罪,公安機關逮捕犯罪嫌疑人後,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經批准可以延長,公安機關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院應當在一個月內作出決定,可以延長半個月。如果有退回補充偵查、另有其他罪行等情況,上述期限還要重新計算。

(3)現在對酒後駕車又加大了懲罰力度,喝了一點酒算酒後駕駛,酒精度到達一定程度就算醉酒駕車, 3次以上將永久吊銷駕照, 所以請千萬不要酒後駕駛,指駕駛員每百毫升血液或呼吸中,所含的酒精含量大於0小於100毫克。

(4)我國《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91條明文規定: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暫扣三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 ,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5)飲酒駕駛機動車輛,罰款1000元元、記12分並暫扣駕照6個月;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罰款5000元,記12分,處以15日以下拘留,並且5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

(6)根據刑法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被判處拘役的,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一般在看守所執行)。

(7)酒後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

拘役的期限在一到六個月,適用簡易程序。一般關一個月左右才會判刑。

醉酒駕駛車輛是屬於違法犯罪的行為,即使沒有造成嚴重的後果,也是需要接受處罰的,需要按照危險駕駛罪來進行處罰,一般是處以葉並處以罰金拘役的期限通常是在六個月以下,如果造成嚴重後果的,需要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來進行處罰。

標籤:醉駕 時間 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