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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飆車行為的處罰規定是什麼?

一、對飆車行為的處罰規定是什麼?

對飆車行為的處罰規定是什麼?

對飆車行為的處罰規定是處二千元罰款,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明明知道競速會致其他不特定人死亡,仍進行行為,可依殺人罪起訴。可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傷者成立普通傷害罪,最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合併刑期。

二、司法解釋

飆車行為一直是各國打擊交通違法行為的重點。借鑑其他國家的經驗,也為了最大程度地遏制在公路上飆車行為,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有必要將飆車的行為以刑罰規制。具體而言,在公路上飆車多次、或者一次超速特別嚴重對公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極大隱患的,即使是沒有造成危害結果,也應當判處相應的刑罰;對於在公路上飆車造成生命財產損失的,應當在交通肇事罪基礎上加重處罰,或者規定為單獨的罪名,加大處罰力度。

一方面專門制定防範飆車行為的專門法規,規定凡是未經公安部門批准的飆車行為均屬於非法集結,從源頭上遏制地下飆車可能帶來的危害;鼓勵公眾舉報非法集結飆車線索,對組織者和非法集結者區別不同情節予以處罰;另一方面可通過對“刑法”中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司法解釋,將非法飆車行為納入該罪的規制之中,對造成嚴重後果的非法飆車行為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訴予以嚴懲不貸。只有得到立法的積極響應,依法懲戒與社會教育並舉,才能從根本上遏止非法飆車行為,保障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進而維護社會公平與和諧穩定。

日常生活當中飆車的這樣的一種行為,不僅僅對於自己來説是一種傷害,對於他人來説也有可能會造成一個特大的交通事故,甚至是一種連環的交通事故,所以必須要以危險駕駛罪來規制。

標籤:處罰 飆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