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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停路段臨時停車如何處罰?

一、禁停路段臨時停車如何處罰?

禁停路段臨時停車如何處罰?

機動車亂停放的,可以口頭警告,責令其離開。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機動車拖至指定的地點停放。

機動車輛應該在指定的停車場和停車位停放。沒有禁停標誌的道路可以臨時停車,但是臨時停車不是駕駛員可以離開車輛,而是即停即走。

在禁止停車路段,只要停車就算是交通違法。在臨時停車區域,停靠5分鐘內且駕駛者不離開車輛,稍等乘客是允許的。

二、違法臨時停車的行為是怎樣的?

違法臨時停車包括九種行為:

1、在設有禁停標誌標線路段停車的;

2、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路段停車的;

3、在人行橫道施工地段停車的;

4、在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四米的窄路,橋樑、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

5、在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拴或者消防隊門前一個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路段停車的;

6、公共汽車、電車在站點以外的地方停車的;

7、按順行方向靠道路左側停車的;

8、在允許臨時停車的路段上下人員或者裝卸貨物以後不立即駛離的;

9、車輛沒有停穩上下人員或者開關車門的時候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繁華路段如果有禁止停車或者禁止臨時停車的標誌和標線,就不能臨時停車,如果沒有就可以臨停。需要提醒的是:臨時停車期間,駕駛員不允許離開車輛。

馬路上經常會有一些顯著的標誌,比如説有一些是在繁華地帶不能夠停車的,如果在這個地段停車的話,需要面臨着行政罰款。國家之所以做出這樣的規定,也是考慮到行人的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