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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校車超員的相關處罰規定是什麼?

校車對於家長們來説是非常便捷的一種交通工具,因為孩子們可以跟着校車一起上學放學。但是實際上校車,它存在着一定的問題,因為校車的話,為了更大程度的盈利,可能會出現超員的現象。那麼幼兒園校車超員的相關處罰規定是什麼?下面為大家介紹。

幼兒園校車超員的相關處罰規定是什麼?

一、校車的相關信息

1、定義

校車是用於運送學生往返學校的交通工具。中國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在《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規劃》中強調指出,要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法律法規體系和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校車優先通行權,加強校車監管,保障校車安全;並規定校車須安裝衞星定位和限速裝置。2012年3月,中國校車新國標實施,上下車刷卡,家長就可收到短信。

2、運營簡介和要求

(1)簡介

校車運營示範區是教育部於2011年8月26日規定的率先開展中小學校車運營管理試點工作的六個地區,包括浙江省湖州市德清縣、山東省威海市和濱州市無棣縣、遼寧省本溪市桓仁縣、黑龍江省雞西市以及陝西省西安市閻良區。

(2)要求

教育部要求各試點地區要堅持因地制宜,統籌考慮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校車工作基礎,提出切實可行的試點工作總體規劃和具體實施方案。要加強組織領導,將試點工作納入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健全組織領導機構,完善政府主導,公安、交通、教育、安監、財政等部門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進一步明確校車購置、安全監管、運營管理、學生教育等各個環節的職責分工。要落實試點經費,加大對試點工作的財政經費投入力度,將校車購置、運營維護等各項費用列入地方財政預算,保證資金及時足額到位,確保試點工作順利推進。要加大宣傳力度,開展形式多樣、紮實有效的宣傳活動,為試點工作的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

二、校車超載的處罰

校車超載處罰規則如下: 按照相關規定,校車中巴車超載50%,司機扣6分罰款500元的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條規定,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超過額定乘員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超過核定載質量30%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首先需要明白的一件事情是幼兒園校車超員,他肯定是違反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的,比如説《道路交通安全法》就有着明確規定,校車不能夠超載。而有這種情況的話會被給予罰款,也同時情節嚴重的,車輛可能會被扣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