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他項權證的期限是多久
一、房屋他項權證的期限是多久?
房屋他項權證,是指在他項權利登記後,由房管部門核發、由抵押權人持有的權利證書。《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他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
一般來説在做他項權利登記時,上面就會載明期限日期,這個期限即為房屋他項權證的有效期,也就是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房屋他項權證》中設有“權利存續期間”欄目,在他項權利登記時,要求以契載期限填寫。他項權證的權利存續期間,兼顧抵押權和典權。若是抵押貨款,則相應的抵押期限應為抵押合同規定的抵押人履行務的期限。如是典當,則典當期限應為典房合同的出典期限。此外房屋他項權證還載明瞭“註銷時間”,即他項權利消失的日期。在他項權證為註銷之前,抵押權人或典權人(観行、典當行)可憑藉他項權證相關規定,依法行使他項權利,在房屋他項權證滅失時,抵押人(房屋所有人)應攜帶相關證件到當地房管局辦理撤銷登記。
二、房屋他項權證為什麼必須辦理?
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給抵押權人或者是典權人等他項權利人的法律憑證,所以是受到國家法律保護的房屋所有權合法憑證,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證件。產權人對房屋進行抵押或者是典當後,需要登記並且辦理房屋他項權證,雖然依然還擁有該房產的所有權,但是在對房屋的處置方面就會受到房屋他項權證的限制,在沒有經過抵押權人的同意下是不能進行合法交易的,也不能搬離產權過户等相關手續,所以,房屋他項權證的作用就是為了保障他項權人的利益,不受到產權人的影響的一種法律憑證。
無論是貸款買房還是一次性付全款買房,只要簽訂了買房合同,交付了首款或者全款拿到房屋產權證的時間是一樣的,只不過房屋他項權證是作為房屋抵押給銀行的一個抵押物的證明,將此證明抵押在銀行,貸款還清之後,銀行會將房屋他項權證交還本人,持有房屋他項權證的可以到有關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然後會重新給出沒有抵押字樣的完全產權房本。
辦理房屋他項權證的,房產證上會有"此房已設抵押"的字樣,在沒有還清貸款註銷房屋他項權證的情況下,對房屋是沒有處置和交易的權利,不能辦理過户等相關的手續。
房屋他項權證都是會標明期限的,借款人要在規定的期限內把欠的貸款按時歸還給銀行,等到貸款全部還清後,就可以拿着房屋他項權證去辦理撤銷登記的手續,也就能拿到房屋的產權證了,如果逾期未還貸款,銀行可以行使抵押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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