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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立案標準
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3.2W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在經濟往來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數額在六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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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破產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九條[虛假破產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條之二)]公司、企業通過隱匿財產、承擔虛構的債務或者以其他方法轉移、處分財產,實施虛假破產,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隱匿財產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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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的認定
本罪是指國有公司、企業工作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或失職或濫用職權、造成國有公司、企業破產或者嚴重損失的行為。只有造成國有公司、企業破產或者嚴重虧損,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國有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國有事業單位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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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的認定
1、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區分的關鍵在於行為人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是否使國家利益遭受了重大損失,如果在簽訂、履行合同時雖然被騙,但發現後及時採取措施,避免了可能造成的損失,不構成犯罪。2、區分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簽訂、履行合同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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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破產罪的認定
1、虛假破產罪主觀故意的認定本罪的主觀方面只能是出於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虛假破產罪是在一種在特定環境、特定條件下,利用特定手段實施的欺詐行為,行為人在主觀上是明知其行為會導致債權人或者其他人利益受到損害的,但仍採取隱瞞財產、承擔虛構的債務等多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