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頁 > 罪名庫 >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
非法生產、買賣、運輸製毒物品、走私製毒物品罪構成要件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3.03W
(一)主體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實施了非法買賣製毒物品的人,均可構成本罪。單位也可成為本罪的主體。
(二)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是國家管制的用於製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劑,而具有的非法生產、買賣、運輸、走私的主觀心理態度。
(三)客體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製毒物品的管制和國家對外貿易管制的管理制度。
(四)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規定,非法生產、買賣、運輸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於製造毒品的原料、配劑,或者攜帶上述物品進出境,情節較重的行為。
-
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非罪的界限《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對本罪沒有“數額”和“情節嚴重”的具體規定,從原則上説,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的行為都可構成犯罪,但司法實踐中,要綜合全案情況,具體分析,不能把一切窩藏、轉移、隱瞞的行為都認定為犯罪,如果窩藏、轉移、隱瞞毒品、...
-
非法生產、買賣、運輸製毒物品、走私製毒物品罪的認定
暫無相關數據!...
-
強迫他人吸毒罪量刑標準
1、強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強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從重處罰。3、因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過刑,又犯本罪的,從重處罰。...
-
走私製毒物品罪是否存在未遂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類型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