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
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即僅限於司法工作人員。實際能構成本罪的主要是那些從事民事、行政審判工作的審判人員,因為只有他們才能利用職權而枉法裁判,具體包括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副庭長、審判員及助理審判員等。
(二)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於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為違背了事實和法律屬枉法裁判但仍然決意為之。過失不能構成本罪。
(三)客體
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國家審判機關的正常活動。
(四)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司法工作人員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節嚴重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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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枉法罪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該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司法機關的正常活動。司法機關是人民民主專政的重要工具,是國家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保護人民、打擊敵人、制裁犯罪和保護社會主義四化建設的職能。司法工作人員,手中握有執法權,依法享有偵查、預審、逮捕、起訴、審判的權力。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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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縱走私罪的認定
(一)區分本罪與非罪的界限如果行為人主觀上不是明知,而是由於其業務知識、經驗不足,或者是調查研究不夠充分,工作作風不夠深入,思想方法簡單等造成認識偏頗而發生的錯誤行為,即使造成一定危害後果的,一般也不構成犯罪,如果情節嚴重或者造成重大後果而構成其他犯罪的,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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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泄露國家祕密罪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該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保密制度。保守國家祕密是一切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每個公民對國家應盡的義務,它是一項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保衞和促進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發展的重要工作。任何泄露國家機密的行為,都會給國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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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判決、裁定失職罪司法解釋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在執行判決、裁定活動中,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不依法採取訴訟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執行職責,或者違法採取訴訟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