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檢徇私舞弊罪司法解釋
瀆職罪3.25W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1999.9.9 高檢發釋字〔1999〕2號)
二、瀆職犯罪案件(二十二)商檢徇私舞弊案(第412條第二款)
商檢徇私舞弊罪是指國家商檢部門、商檢機構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偽造檢驗結果的行為。
國家商檢部門、商檢機構的工作人員涉嫌在商品檢驗過程中,為徇私情、私利,對報檢的商品採取偽造、變造的手段對商檢的單證、印章、標誌、封識、質量認證標誌等作虛假的證明或者出具不真實的結論,包括將送檢的合格商品檢驗為不合格,或者將不合格檢驗為合格等行為的,應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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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縱走私罪概念
放縱走私罪,是指海關工作人員徇私舞弊,違反法律規定,明知是走私行為而予以放縱,使之不受查究,情節嚴重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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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判決、裁定失職罪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司法活動的公正性和司法機關的威信。(二)客觀方面客觀方面表現在執行判決、裁定活動中,嚴重不負責任,不依法採取訴訟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執行職責,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三)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即僅限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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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職權罪立案標準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2人以上,或者重傷1人、輕傷3人以上,或者輕傷5人以上的;2、導致10人以上嚴重中毒的;3、造成個人財產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不滿10萬元,但間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財產或者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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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公務員、學生徇私舞弊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只能是具有招收公務員、學生工作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括國家機關中負有招收公務員工作的主管人員以及有關負責具體招收工作的人事部門的工作人員、教育部門中主管和負責招生工作的領導人員以及其他具體工作人員等。(二)主觀方面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