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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六塊錢的標準是哪裏的?

城鎮土地屬於國有土地,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要向國家繳納土地使用税,每年分兩次繳納,通常在三月份和九月份。土地使用税實行的是浮動税額,根據城鎮規模大小,徵收的標準也不一樣,像大城市徵收的就多一些。那麼土地使用税六塊錢的標準是哪裏的?下面我們跟隨小編具體瞭解下吧。

土地使用税六塊錢的標準是哪裏的?

一、土地使用税六塊錢的標準是哪裏的?

在城市、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税(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税)的納税人,應當依照新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以納税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税依據,依照規定税額計算徵收。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額按如下標準執行:大城市6元至30元;中等城市4.5元至24元;小城市3元至18元;縣城(不含下一項規定中的縣城)1.5元至12元。

二、土地使用税的徵税對象是什麼?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積為課税對象,向土地使用人課徵,屬於以有償佔用為特點的行為税類型。土地使用税只在縣以上城市開徵,非開徵地區城鎮使用土地則不徵税。城鎮土地使用税的徵税範圍為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等。

七種土地免繳土地使用税,包括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蹟自用的土地;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由財政部另行規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三、土地使用税的繳納日期是什麼時候?

徵用耕地一年後繳納土地使用税:對新徵用的土地,將按土地性質按期繳納土地使用税,徵用的耕地,自批准徵用之日起滿1年時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税;徵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徵用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按年計算,分兩次繳納(當年5月1次、11月1次)。具體繳納期限分別為當年的5月20日以前和11月20日以前。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税務機關征收。土地管理機關應當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税務機關提供納税人土地使用權權屬資料。

綜上所述,根據城鎮規模大小,我國將土地使用税徵收標準分為四級,土地使用税六塊錢每平方米應該是大城市的徵税標準。土地使用税的税額計算也比較簡單,用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乘以適用税額即可。對於使用耕地的,應該在耕地使用滿一年後納税,徵收部門是當地的税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