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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征地青苗補償標準、要求有哪些?

據我所知,各地都存在房屋拆遷、土地拆遷的現象,有的人對此存在疑慮,擔心補償的不到位,對自己和家人造成損失。為此在拆遷、徵地之前,他們首先必須要了解清楚相關的政策。本文主要是針對廣西征地青苗補償標準進行説明,保證廣西人民對此有個全面的瞭解。

廣西征地青苗補償標準、要求有哪些?

一、廣西征地農作物補償最高標準是多少

根據相關規定,對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季產值的三分之一補償工本費。對於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度產值補償。對於糧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穫的,不予補償。對於多年生的經濟林木,要儘量移植,由用地單位付給移植費;如不能移植必須砍伐的,由用地單位按實際價值補償。對於成材樹木,由樹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補償。

也就是説,廣西征地農作物補償的最高標準為按一季度產值進行補償。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徵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二、農村徵地補償標準要求

1、各項徵地補償費用的具體標準、金額由市、縣政府依法批准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規定。

2、土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確定(有關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的補償標準):按當地統計部門審定的最基層單位統計年報和經物價部門認可的單價為準。

3、按規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補助費。

三、徵地補償費如何管理

現實中很多徵用土地的行為的程序雖然合法,但是在支付、管理徵地補償費的時候有履行瑕疵。

我國規定,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在土地徵用批准後三個月內,將徵地補償費用支付給被徵用土地的農村集體組織或村民委員會。在完成了支付之後,補償費用管理使用又成了問題,徵地補償費如何管理?對於補償費用的管理要分類討論:

1、土地補償費。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管理,主要用於發展集體經濟和改善生產和生活條件,可視土地使用者或者土地承包者對土地的投入情況給予適當補償。

2、安置補助費。誰負責安置,誰管理、使用,不安置的支付給個人。

3、地上附着物補償費。誰拆遷或遷建的,支付給誰;自行拆遷的,支付給附着物的所有者;林木、果樹補償給所有者。

4、青苗補償費。青苗的補償費支付給所有者。禁止侵佔、挪用被徵地單位徵地補償費和其他有關費用。

5、對徵用承包户的土地補償。徵用農業承包户的土地,承包期限在10年以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委員會可以將土地補償費的80%支付給土地承包經營者。

四、徵收土地報批程序

第一步:發佈徵地通告

由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在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範圍內發佈徵地通告,告知被徵土地的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徵地範圍、面積、補償方式、補償標準、安置途徑以及徵地用途等。通告後搶栽、搶種的農作物或者搶建的建築物不列入補償範圍。

第二步:徵詢村民意見

由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會同所在的鄉鎮政府,就徵地通告的內容徵詢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有不同意見的應記錄在案,根據村委會或村民提出的意見分別處理並協調解決。對補償標準、安置途徑、補償方式有異議的,應告知被徵地相對人有權提出聽證申請,並依法組織聽證。國土資源局應將村民對徵收土地的意見和聽證的材料作為報批的必備材料歸檔上報。

第三步:地籍調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記

由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會同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實地調查被徵土地的四至邊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積,地上附着物種類、數量、規格等,並由國土資源局現場填制調查表一式三份,由國土資源局工作人員和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共同確認無誤後簽字。國土資源局應將所有權人、使用權人簽字的材料作為報批的必備材料歸檔上報。

第四步:擬訂“一書四方案”組捲上報審批

由縣或市級國土資源局根據徵詢、聽證、調查、登記情況,按照審批機關對報批材料的要求擬訂“一書四方案”即:“建設用地説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徵收土地方案,供應土地方案。”並組卷向有批准權的機關報批。

綜合以上説明,本文從廣西征地農作物補償最高標準、農村徵地補償標準要求、徵地補償費如何管理方面説明了廣西征地青苗補償標準,並以此發佈了徵收土地報批程序。通過以上內容的説明和解釋,相信廣西人民對該項內容有個全面的瞭解。若仍是不是很清楚,可以求助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