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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子交了兩萬定金退不了嗎?

公租房1.88W

買房子交了兩萬定金退不了嗎?

一、買房子交了兩萬定金退不了嗎?

在滿足法定條件的情況下定金是可以退回的,可以退還購房定金的情況

1、開發商無銷售許可證或者產權證,不具備商品房銷售資格,導致購房合同無法達成。

2、開發商存在欺詐行為,如已將認購房屋轉售他人。

3、因合同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如賣家對房屋信息表述模糊,合同主要條款無法確定,或者賣家對認購書中的條件,如房屋面積、價格等進行修改等。

4、買賣雙方均無過錯,但商品房買賣合同依舊未能訂立。如因第三人的原因或自然災害,致使該商品房項目未能建設或未能按原約定建設等。

定金交付容易、要回難,因此,不要隨便向商家交付定金,要注意消費協議內容,要特別警惕“定金一律不退”之類的條款,以免上當受騙。在籤協議、交付定金前,特別要多方面考察清楚商家的信譽、能力水平。如果商家做出了口頭承諾,在簽訂協議書時必須將他們的承諾寫進去,書面化以保留證據,不要因怕麻煩,礙於面子等不寫進協議,給自己的消費帶來隱患。提倡消費者科學、理性消費,避免盲目、衝動消費。

二、購無證房風險:

(一)土地性質不合法的風險

在集體土地上所建房屋,又未辦理土地徵用手續,即所謂的“鄉產權”房。這種情況下賣房不合法,因為國家明確規定不能在集體土地上進行商品房開發。但建房是否合法須視其規劃手續是否齊全來判斷。

(二)土地使用權不合法的風險

在城近郊區,有的樓盤已具備入住條件,也有規劃、施工手續,卻未辦理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究其原因,大半出在土地上,即尚未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因而不能按正常手續進行銷售。對於這種情況,建房本身合法,但賣房不合法,開發商須交納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後,才能辦理商品房銷售許可證進行銷售。

(三)工程建設手續不合法的風險

有的項目,規劃、施工手續有瑕疵,沒有規劃證和施工證,即是違法建築。這種情況下,建房就不合法,當然賣房也是非法的。如果不能補辦工程建設手續,則面臨的後果是最嚴重的,即有被拆除的風險。如僅僅是建設手續的問題,有時交了罰款後也能補辦手續,從而使其合法化;但如嚴重違背了城市規劃,被拆除也並非沒有可能,偶爾也會出現。實際操作中與有關主管部門的執法力度也有關係。這種情況,購房者最應小心,一般不要購買。

(四)施工進度沒有達到規定要求就銷售的風險

這種情況下,開發商往往採取所謂內部認購的方式銷售,即先收取一定的認購金,等獲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後再與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對於這種情況,建房是合法的,但賣房不合法,須待施工進展到規定程度,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時才能銷售。相對於現房而言,期房的風險本身就很大,而提前銷售,風險又在期房的基礎上大大增加了。而有的項目尚未開工甚至尚未完成拆遷就開始銷售,風險就更不用説了。如果您確實要購買的話,則對開發商的資信審查尤為重要。

定金跟訂金的法律性質本來就不一樣,如果滿足上述條件,不僅能要求開發商退定金,開發商退的定金應該是4萬元,可現在開發商通常在合同上寫的都不是定金,一般都會把定金寫成排號費,或者説其他的費用,類似於團購費,真的出了問題想要退錢也很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