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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專利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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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人就是專利權的主體,是依法享有專利權並承擔相應義務的人。發明人、單位、受讓人、外國人都可以作為專利權人。無論是否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只要完成了發明創造就是發明人,就是專利權人。

誰是專利權人

一、發明人

發明人或設計人,是指對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作出了創造性貢獻的人。發明人是指發明的完成人;設計人是指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的完成人。發明人或設計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單位、集體或課題組。

發明創造活動是一種事實行為,不受民事行為能力的限制,因此,無論從事發明創造的人是否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只要他完成了發明創造,就應認定為發明人或設計人。

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包括非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和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兩類。

非職務發明創造,是指既不是執行本單位的任務,也沒有主要利用單位提供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對於非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申請被批准後,該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為專利權人。

如果一項非職務發明創造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發明人、設計人共同完成的,則完成發明創造的人稱之為共同發明人或共同設計人。共同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和取得的專利權歸全體共有人共同所有。

二、單位

對於職務發明創造來説,專利權的主體是該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的所在單位。職務發明創造,是指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這裏所稱的單位,包括各種所有制類型和性質的內資企業和在中國境內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和外商獨資企業;從勞動關係上講,既包括固定工作單位,也包括臨時工作單位。

職務發明創造分為兩類:

(一)執行本單位任務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包括三種情況:

1、在本職工作中作出的發明創造;

2、履行本單位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作出的發明創造;

3、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後1年內作出的,與其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原單位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

標籤:專利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