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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放棄專利權證明需要專利權人簽字嗎?

專利1.59W

一、同意放棄專利權證明需要專利權人簽字嗎?

同意放棄專利權證明需要專利權人簽字嗎?

 需要專利權人簽字的;對於刻意放棄專利權的全體專利權人簽字或者蓋章同意放棄專利權的證明材料,或者僅提交由全體專利權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放棄專利權聲明。或者是通過委託專利代理機構的,放棄專利權的手續應當由專利代理機構辦理,並附具全體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同意放棄專利權聲明。主動放棄專利權的聲明不得附有任何條件,放棄專利權只能放棄一件專利的全部。

二、放棄專利權之後這個專利能否恢復

(1)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誤了期限,造成權利喪失的,自障礙消除之日起2個月內,但是最遲自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可以向專利局説明理由並附具有關證明文件,請求恢復其權利;

(2)當事人因正當理由而耽誤了期限,造成權利喪失的,可以自收到專利局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向專利局説明理由,請求恢復其權利;

(3)未按期繳納維持費或年費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為理由,請求專利局恢復其權利。

三、專利侵權的訴訟時效

根據專利法的規定,侵犯專利權的訴訟時效為二年,自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得知或者應當得知侵權行為之日起計算。

發明專利申請公佈後至專利權授予前使用該發明未支付適當使用費的,專利權人要求支付使用費的訴訟時效為二年,自專利權人得知或者應當得知他人使用其發明之日起計算,但是,專利權人於專利權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應當得知的,自專利權授予之日起計算。

綜合上面的説的,專利權一般是獲得專利的人才可以擁有的權利,但對於這個權利如果要進行放棄的話,那麼就需要寫一份聲明來證明自己是屬於同意放棄的,同樣需要專利權人的簽字,只要一旦放棄以後就不會再得到此專利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