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作品可以領稿費嗎?
一、職務作品可以領稿費嗎?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公民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本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外,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範圍內優先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未經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該作品。”第二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給予作者獎勵:(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創作,並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件等職務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
二、職務作品的歸屬有哪些
1、一般職務作品
一般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作者,但單位在業務範圍內有優先使用權。具體説來:
(1)該作品的著作權歸作者;
(2)單位在業務範圍內有優先使用權。該優先使用權沒有時間限制,但必須限定在單位的業務範圍內,超出該範圍,未經許可就是侵權了。
例如,某雜誌社將其攝影記者拍攝的照片用在雜誌上是業務範圍內正常使用,如果將該照片提供給某建築公司製作廣告就越權了,如果未經許可就是侵權。
(3)該作品在完成2年內,未經單位許可,作者不得許可他人以與單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該作品。值得注意的是單位的該種排他使用僅有2年期限,超過2年作者就可以自由決定了;在2年內,如果單位不同意,作者不能許可他人以與單位相同的方式使用該作品,但是可以許可他人以與單位不相同的方式利用該作品;2年內,如果單位同意,作者可以任意許可他人使用,但是所得收益應該與單位分享。
2、特殊職務作品
特殊職務作品的著作權歸屬有特別規定。
特殊職務作品的著作權,作者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能由單位享有。
職務作品,顧名思義,也即職員由於工作的原因而創作的作品,職員只可以享有署名權,收益是屬於單位的,這是由於職員利用了單位的一些資源,而沒有這些資源是無法創作的。職員若想得到相應的費用,可以向單位提出升職、加薪等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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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合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是什麼
一、不適合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是什麼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有三種類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護。第一種是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第二種是不適用於《著作權法》的作品。它們包括下列作品:(1)法律、法規,國家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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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登記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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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著作權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一)民事責任《著作權法》第47條對上述侵權行為規定了以下幾種民事責任的承擔方式:1、停止侵害。是指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正在實施的侵犯他人著作權的行為。無論侵權行為人主觀上有無過錯,都必須停止侵權行為,防止侵害擴大,以保護受害人的合法權益。被侵權人有權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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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屬不屬於專利權?
一、著作權屬不屬於專利權著作權和商標權專利權一樣,屬於知識產權,它和專利權是不同的。著作權和專利權保護的對象不完全相同,取得權利的方式不同。著作權保護的對象是作品,即作者基於作品享有著作權。且作品一經產生,作者即享有,著作權,作者不需要申請。作品實行自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