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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分許可合同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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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人們對於創新性的日益重視,人們每當創造出新的東西時就會去申請專利,申請專利的相關內容已經普及到了小學課本,大量的大學生也已經通過專利手段來保護自己的創造成果,但有時也會涉及到分享使用權的問題,這時候就出現了分許可等詞,那麼專利分許可合同是什麼?

專利分許可合同是什麼?

一、專利分許可合同是什麼?

分許可合同又稱可轉讓許可合同,是指許可方根據許可合同,除了允許被許可方在約定的期限與範圍內使用所許可的專利、商標著作權或者專有技術等外,還允許被許可方向其他第三方許可其取得的全部或部分使用權。習慣上將第三方從被許可方處得到的專利、商標、著作權或者專有技術使用權稱為分許可或子許可;相應的,許可方與被許可方之間的許可合同便稱為總許可或母許可。

二、分許可應當特殊注意下列事項

1、判斷被許可人能否進行分許可,要看許可人是否在專利、商標、著作權或者專有技術等使用許可協議中明確授權被許可人對被許可標的進行分許可;

2、無論是排他許可還是普通許可,經專利、商標、著作權或者專有技術權利人特別授權,被許可人都可以進行分許可,但分許可必須是普通許可;

3、分許可的有效期不得超過主許可的有效期限,超過期限的部分無效;

4、分許可所及的地域範圍不得超過主許可有效地域範圍,超過範圍的行為可能構成侵權;

5、分許可規定的使用方式不得超過主許可證所約定的使用方式。

三、專利是什麼?

專利(patent),從字面上是指專有的權利和利益。“專利”一詞來源於拉丁語Litterae patentes,意為公開的信件或公共文獻,是中世紀的君主用來頒佈某種特權的證明,後來指英國國王親自簽署的獨佔權利證書。在現代,專利一般是由政府機關或者代表若干國家的區域性組織根據申請而頒發的一種文件,這種文件記載了發明創造的內容,並且在一定時期內產生這樣一種法律狀態,即獲得專利的發明創造在一般情況下他人只有經專利權人許可才能予以實施。在我國,專利分為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

通過上面的內容,我們不僅瞭解到了專利是什麼以及專利分許可究竟是什麼更瞭解了專利分許可合同是什麼?這個問題的答案。生活中分許可這個內容並不會受到大眾的重視,但對於少部分涉及到此類內容的人來説就需要認真思考相關概念了。

標籤:許可 專利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