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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許可合同不備案的後果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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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是重要的知識產權,人們持有專利,可以授權許可給他人使用,從中獲取收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專利許可合同簽訂後,要在三個月內到專利行政部門備案。有的人對此不瞭解,沒能及時備案。那麼,專利許可合同不備案的後果是什麼?我們通過本文了解下有關知識。

專利許可合同不備案的後果是什麼?

一、專利許可合同不備案的後果是什麼?

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可以使用國家知識產權局統一制訂的合同範本;採用其他合同文本的,應當符合《民法典》的規定。當事人應當自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月內辦理備案手續。根據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未經備案的,不影響其效力。

主張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因沒有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備案而無效的依據是《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的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第四百七十三條第2款的規定。

如果沒有備案,對於獲得許可的人的權利會有一定的影響。利害關係人應當提供有關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及其在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備案的證明材料,未經備案的應當提交專利權人的證明,或者證明其享有權利的其他證據。

二、申請專利許可合同備案要準備什麼材料?

申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的,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許可人或者其委託的專利代理機構簽字或者蓋章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申請表;

(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三)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明;

(四)委託專利代理機構的,註明委託權限的委託書;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哪些情況下專利合同不予備案?

備案申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備案,並向當事人發送《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不予備案通知書》:

(一)專利權已經終止或者被宣告無效的;

(二)許可人不是專利登記簿記載的專利權人或者有權授予許可的其他權利人的;

(三)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不符合本辦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的;

(四)實施許可的期限超過專利權有效期的;

(五)共有專利權人違反法律規定或者約定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

(六)專利權處於年費繳納滯納期的;

(七)因專利權的歸屬發生糾紛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對專利權採取保全措施,專利權的有關程序被中止的;

(八)同一專利實施許可合同重複申請備案的;

(九)專利權被質押的,但經質權人同意的除外;

綜上所述,對專利許可合同進行備案,是為了增強合同的效力,更好的保護知識產權。如果專利許可合同不備案,雖然合同效力不受影響,但是對於獲得許可的一方來説,會有一些不利影響。其實,辦理備案的手續比較簡單,經辦人帶上許可合同、身份證等材料去相關部門辦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