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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數額有明確的規定嗎

一、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數額有明確的規定嗎?

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數額有明確的規定嗎

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數額沒有明確的規定,知識產權的範圍比較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知產解釋》)第二條規定,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在五萬元以上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應當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在二十五萬元以上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應當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九條第一款規定,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的“銷售金額”,是指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後所得和應得的全部違法收入。

第十二條規定,已售的侵權產品的價格,按照實際銷售價格計算;未銷售的侵權產品的價格,按照標價或者已經查清的侵權產品的實際銷售平均價格計算;沒有標價或者無法查清實際銷售價格的,按照被侵權產品的市場中間價格計算。

二、知識產權的範圍:

1、 專利(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2、 商標;

3、 版權及其鄰接權;

4、 集成電路布圖設計;

5、 地理標記;

6、 生物新品種 (或植物新品種);

7、 未公開的信息(商業祕密);

8、 傳統知識、遺傳資源、民間文藝。

三、知識產權的特徵:

⑴知識產權是一種無形財產。

⑵知識產權具備專有性的特點。

⑶知識產權具備時間性的特點。

⑷知識產權具備地域性的特點。

⑸大部分知識產權的獲得需要法定的程序,比如,商標權的獲得需要經過登記註冊.

應該説侵犯不同的知識產權的犯罪行為,在量刑的時候關於犯罪數額的認定標準都不一樣,就像是侵犯商標權和侵犯專利權的量刑依據肯定就不一樣。在犯罪數額劃分依據上,這個我們需要知道犯罪嫌疑人到底侵犯的是哪一種知識產權才好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