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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商標續展的計算日期怎麼確定

辦理商標續展的計算日期怎麼確定

一、辦理商標續展的計算日期怎麼確定?

辦理商標續展的日期從註冊商標有效期屆滿前十二個月開始計算,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

《商標法》

第三十九條 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條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註銷其註冊商標。

商標局應當對續展註冊的商標予以公告。

二、辦理商標續展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商標續展註冊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複印件);

3、委託代理的提交《代理委託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經辦人的身份證複印件;

4、註冊證複印件;

5、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三、商標權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1、專有性。

商標權的專有性又稱為獨佔性或壟斷性,是指註冊商標所有人對其註冊商標享有專有使用權,其他任何單位及個人非經註冊商標所有人的許可,不得使用該註冊商標。

2、時間性。

商標權的時間性也稱法定時間性,是指商標權為一種有期限的權利,在有效期限內才受法律保護,超過有效期限,商標權即終止,不再受法律保護。

3、地域性。

商標權具有嚴格的地域性,這是由商標權的國內法性質所決定的。

4、轉讓性。

商標權作為一種產權,由商標註冊人按一定條件可以實施產權轉讓或使用許可。

事實上,在商標註冊證書上都標註清楚了註冊商標的有效期,法律並沒有規定過商標註冊人必須要辦理商標續展,是否辦理商標續展由商標註冊人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在辦理商標續展時,當事人需要向行政主管部門交納相關的續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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