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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權的保護期限是多久

商標2.6W

一、商標權的保護期限是多久

商標權的保護期限是多久

我國法律規定,商標權的保護期限為十年,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

具體條款《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1)第三十七條 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

(2)第三十八條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註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註銷其註冊商標;

(3)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

二、商標案件管轄的規定

1、侵犯商標專用權案件: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因此,侵犯商標專用權案件一般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級人民法院或者有商標案件管轄權的基層法院管轄

2、商標合同糾紛案件: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3、商標權屬糾紛案件:

由被告住所地的中級人民法院或者被告住所地有商標案件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4、訴前停止侵權與保全案件: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訴前停止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和保全證據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的條規定,訴前責令停止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或者保全證據的申請,應當向侵權行為地或者被申請人住所地對商標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

標籤:商標權 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