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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權的法律保護期限是多久

商標2.98W

一、商標權的法律保護期限是多久?

商標權的法律保護期限是多久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三十九條  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

第四十條  註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商標註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註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註銷其註冊商標。

商標局應當對續展註冊的商標予以公告。

二、商標權的申請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二十二條  商標註冊申請人應當按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報使用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商品名稱,提出註冊申請。

商標註冊申請人可以通過一份申請就多個類別的商品申請註冊同一商標。

商標註冊申請等有關文件,可以以書面方式或者數據電文方式提出。

第二十三條  註冊商標需要在核定使用範圍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另行提出註冊申請。

第二十四條  註冊商標需要改變其標誌的,應當重新提出註冊申請。

第二十五條  商標註冊申請人自其商標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商標註冊申請之日起六個月內,又在中國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標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的,依照該外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

依照前款要求優先權的,應當在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聲明,並且在三個月內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標註冊申請文件的副本;未提出書面聲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標註冊申請文件副本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

第二十六條  商標在中國政府主辦的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該商品展出之日起六個月內,該商標的註冊申請人可以享有優先權。

依照前款要求優先權的,應當在提出商標註冊申請的時候提出書面聲明,並且在三個月內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覽會名稱、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該商標的證據、展出日期等證明文件;未提出書面聲明或者逾期未提交證明文件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

第二十七條  為申請商標註冊所申報的事項和所提供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

商標權是有法定保護期限的,只不過到期以後是否要辦理續展,這是商標使用權人自己決定的,因為商標權的市場價值長達10年肯定也能體現出來,認為沒有什麼使用價值的也可以不續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