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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商標使用權屬於收入嗎?

商標1.64W

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我們買賣各種商品,在這些商品上總是會有商標,我們買賣這些東西,是行使使用權,那麼當商家需要轉讓商標使用權的時候,會得到一筆錢財,這筆錢財是什麼收入呢?也就是轉讓商標使用權屬於收入嗎?下面由本站來為您解答!

轉讓商標使用權屬於收入嗎?

轉讓無形資產使用權屬於收入。不屬於利得轉讓無形資產使用權分錄:借:銀行存款(或其他應收款等科目)貸:其他業務收入利得與收入的區別利得:企業非日常活動形成的,與投資者投入資本無關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經濟利益流入。收入: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他人使用本企業資產等日常活動中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區別點:

一、概念範圍不同 

收入與利得的區別廣義的收入含有利得,但是利得和狹義的收入是不一樣的,收入是日常活動產生的,而利得是非日常活動產生的,收入如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而利得則如出售固定資產等非日常活動產生的,收入記入利潤,而利得則分為兩部分,一部分通過營業外收入計入利潤,而另外一部分則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

二、利得通常從偶發的經濟業務中取得,

屬於那種不經過經營過程就能取得或不曾期望獲得的收益。

三、會計處理方式不同

在會計中,區別收入與利得是一個列示和編制報表的問題,收入和費用通常以毛額列示,利得與損失通常以淨額列示,即利得要扣除有關的支出,損失要扣除有關的收益。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是指不應計入當期損益、會導致所有者權益發生增減變動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利得或者損失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第二條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本準則所涉及的收入,包括銷售商品收入、提供勞務收入和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轉讓商標使用權,屬於“讓渡資產使用權”,符合收入定義。其他業務收入是指企業主營業務收入以外的所有通過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入及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流入。所以,轉讓商標使用權,計入其他業務收入。

企業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都規定:企業出售某項無形資產,表明企業放棄無形資產的所有權,應將所取得的價款與該無形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作為資產處置利得或損失(營業外收支),與固定資產處置性質相同,計入當期損益。企業將所擁有的無形資產的使用權讓渡給他人,並收取租金,屬於與企業日常活動相關的其他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在滿足收入確認條件的情況下,應確認相關的收入及成本,並通過其他業務收支科目進行核算。也就是説只有無形資產的所有權發生轉移產生的淨收支才屬於無形資產處置利得或損失。

通過上述小編的介紹,大家知道了轉讓商標使用權屬於收入嗎?這個問題的答案了吧,是需要分你轉讓的商標使用權的範圍是什麼來決定的,如果是轉無形的財產那麼屬於收入,因此當大家轉讓商標使用權的時候,就可以參照小編的這個文章來進行判斷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