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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商標侵權行為的機關為哪個?

商標1.75W

一、處理商標侵權行為的機關為哪個?

處理商標侵權行為的機關為哪個?

依據《商標法》第六十條規定,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人民法院處理。

任何人都可以向侵權人所在地或侵權行為地的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控告或檢舉。一般侵權案件由縣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涉外案或大案由地級或省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理。侵權人所在地,是指侵權人住所、居所所在地或侵權人單位所在地;侵權行為地,指侵權人實施侵權行為所在地。

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理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被侵權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對於商標侵權的地域管轄,我國商標法沒有明確規定。但《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當事人因不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處理而人民法院起訴的,行政案件由最初做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經複議的案件,也可由複議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四個要素

具備下述四個構成要件的,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侵權行為:

1.必須有違法行為存在,即指行為人實施了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的行為;

2.必須有損害事實發生,即指行為人實施的銷售假冒商標商品的行為造成了商標權人的損害後果。銷售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商品會給權利人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同時也會給享有註冊商標權的單位等帶來商譽損害。無論是財產損失還是商譽損害都屬損害事實。

3.違法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過錯,即指行為人對所銷售的商品屬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事實系已經知道或者應當知道。

4.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必須有因果關係,即指不法行為人的銷售行為與造成商標權人的損害結果存在前因後果的關係。

三、承擔責任

承擔賠償的責任行為是要承擔賠償的責任的,侵權人通常需承擔停止侵權的責任,明知或應知是侵權的行為人還要承擔賠償的責任。情節嚴重的,還要承擔刑事責任,我國《刑法》有專門針對知識產權犯罪的規定。

如果發生了侵權商標的行為後得到了受害人的諒解或者是協商後是可以減輕處罰的,那麼所有的企業都是可以根據自身的情況註冊企業商標的,那麼商標在註冊完畢後都是會受到法律的保障,當不法分子未經當事人的同意就使用或者偽造他人的商標也是屬於侵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