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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搶注商標怎麼認定的

商標3.06W

惡意搶注商標是怎麼認定的

惡意搶注商標怎麼認定的

惡意搶注商標是指註冊人知曉了相關領域的商標,並被消費者或者是其他人所接受並有一定影響力。註冊人用不正當或者是非法的手段搶先註冊已經有影響力的商標,使該商標專屬權歸於自己。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獲取非法的利益,所以在認定註冊人是否是惡意搶注商標,就看商標的一個影響力或者該商標是否是已經在使用。

被侵權的商標權利人要如何舉證

法律上認定惡意搶注商標的一個前提就是,惡意搶注人是想要通過註冊商標來獲取一定的利益。所以被侵權的商標人,要拿出相應的證據,來證明惡意搶注人獲得商標之後,得到的利益。

1、 註冊人惡意搶注他人商標之後,是否對被搶注人告知他需要用高價買回自己被搶注的商標。

2、 註冊人惡意搶注商標之後,是否把該商標使用在自己所生產的產品上面,這種產品和被搶注人所生產銷售的產品,是否一樣。

3、 註冊人惡意搶注他人商標之後,是否到人民法院起訴被搶註冊人侵權,並要求被搶註冊人賠償一定的損失。

註冊人採取不正當的手段惡意搶先被註冊人的商標,所認定的方式有;

1、 註冊人利用自身工作或者是朋友的關係知曉了被註冊人的商標。

2、 註冊人利用和被註冊人合作過的背景,知曉了被註冊人的商標。

3、 註冊人通過行業的先關領域瞭解到了被註冊人的商標。

商標被惡意註冊了需要怎麼解決

1、當被註冊人瞭解到了該商標搶先被人惡意註冊的時候,在被搶注商標進入初步的審定公告的時候,提出抗議。因為根據商標法第30條的規定,商標局對於初步審定的商標,會發布3個月的公告,在3個月以內任何人都可以提出抗議。在3個月公告期內,沒有人提出抗議的,商標局才會予以核准註冊商標,並頒發商標註冊證,然後在進行公告。

2、也可以根據商標法第31條的規定,申請人在申請註冊註冊的時候,不能損害他人現在已經在使用的商標,也不能使用不正當的手段惡意搶注他人已經來使用並有一定影響力的商標。

3、被搶註冊人知曉商標被人惡意搶注,並且已經過了公告期,商標局正在準備核發註冊商標使用權的時候,被搶註冊人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異議,要求撤銷被強註冊的商標。並舉證説明被惡意搶注的商標違反了商標法的第41條,第10條,11條,12條的規定,申請人採用欺騙或者是非法的手段取得註冊的,商標局在審核之後,認為情況屬實,商標局會撤銷該註冊的商標。

4、對於申請人已經惡意搶注到的商標,被搶注人在5年以內可以向商標局提出請求撤銷該商標的申請,所依據的法律是商標法第13條,第15條,第16條,第31條。但是在5年以內,被搶註冊人沒有申請商標局撤銷該商標的,後期商標局是不會在受理。但是馳名商標不在5年範圍以內。

標籤:認定 搶注 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