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搶注商標有哪些應對措施
智利搶注商標有哪些應對措施
1、市場未動、商標先行。在新開發的商品進入市場之前,確保所用商標已經取得權利。
2、防禦性註冊:根據“一類商品一件商標一份申請”原則,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標可在與該商標類似或非類似商品類別上分別進行防禦註冊,以免受職業商標炒家的侵害。
3、加強商標監測:企業應密切關注國家工商總局頒佈的《商標公告》,如發現相同或近似商標,及時向國家工商總局提出異議;應委託商標代理組織進行市場追蹤監測,及時反饋侵權信息。
對國內的商標被國外或其它地區搶注的,被搶注的企業一定要積極應對。首先了解所在國家的相關法律政策,企業應儘快查清楚自己的商標被搶注的實際情況,並儘早考慮在搶注國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準備對搶注商標提出異議。當然,依據國際慣例及絕大多數國家的規定,異議應當是在該搶注商標取得公告以後才能正式提交。即使沒能在異議期內提出異議,這些企業也可在該商標被註冊後,向註冊機構或當地的法院申請救濟(依據各國法律的規定採取相應的應對措施),再通過法律程序最終判定該商標註冊是否有效。
目前世界上有兩大商標授權原則,一是以英美法系為代表的商標使用在先原則;二是以中國大陸法系為代表的商標申請在先原則。在瞭解了一些搶注國法律的基礎知識之後,再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針對不同情況採取不同的應對措施)。此外,這些企業還應該在成功阻止搶注商標註冊以後,提交自己的商標註冊申請。相關企業應當儘早收集自己的商標在註冊國的使用證據,以及自己的商標已經馳名的相關證據,和能夠證明對方惡意搶注的有關證據,為進行司法救濟進行準備。
商標搶注,無論是外商還是國內的有關企業,只要自己的權益受到了侵害,自己就需要合理的進行處置,否則自己的利益損失就會出現一定的歧義,但是更為關鍵的就是自己的利益保障在實際的生活中有着切實可行的措施,進而有效的維護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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