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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轉讓中能辦理補證嗎

商標2.38W

能。建議最好是轉讓成功之後再進行申請補發商標註冊證;避免商標局的資料還是之前的持標人資料。在轉讓過程中的商標建議不要補發註冊證,最好等轉讓成功後再補發註冊證,這樣新的註冊證上面就是受讓人的最新資料。
商標轉讓,就是是商標註冊人在註冊商標的有效期內,按照法定的程序,將商標的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一種行為。
轉讓流程:
1.買方(受讓人)先根據自己的喜好確定要購買的商標,與賣方或我公司確定最終成交價格。
2.一旦買、賣方(轉讓人)確定價格,需要簽署商標轉讓合同,同時準備交換相關文件。
商標轉讓須提交的文件:
1.買方《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
2.加蓋買、賣方雙方公章/簽字的轉讓申請書、商標代理委託書(固定格式由我公司提供);
3.待轉讓的《商標註冊證》複印件。
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商標申請人/註冊人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服務上註冊的相同或近似商標必須一併辦理轉讓。

商標轉讓中能辦理補證嗎